检察走访进工地 支持起诉护权益
时间:2025-06-19
来源:第二检察部
作者:张中红
编辑:牛琳
录入:牛琳
审核:王雪
为切实增强农民工群体的法治意识,有效提升其依法维权与自我保护能力,近日,逊克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深入辖区内多个建筑工地,开展农民工维权普法宣传活动,以法治力量为农民工群体撑起坚实的“司法保护伞”。
“如果遇到拖欠工资、工伤赔偿难等问题,别自己发愁,我们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支持起诉帮大家依法维权!”该院检察干警来到工地现场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支持起诉的含义、适用范围和申请流程,并结合真实案例,讲解检察机关在帮助弱势群体追讨薪资、维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。同时,检察干警还与工地负责人进行沟通,向其强调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,督促其规范用工管理,按时足额发放工资,从源头上减少劳资纠纷。
针对农民工提出的“没有劳动合同能不能起诉”“被欠薪很久了还能维权吗”等问题,干警进行耐心解答并留下联系卡片,方便农民工随时咨询求助。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,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。
民事支持起诉是民事检察工作保障民生、参与社会治理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,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的知晓度和认知度,也让农民工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力量。下一步,该院将加强与劳动保障、工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,持续深化支持起诉工作,畅通维权渠道,为弱势群体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支持,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。
检察官带您了解“民事支持起诉”
民事支持起诉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 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,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民事支持起诉的对象:
支持起诉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工、残疾人、老年人、未成年人、妇女、军人军属、城乡扶贫对象等,无力、不敢或不便进行诉讼的特殊弱势群体。
民事支持起诉受理范围:
(一)请求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待遇等;
(二)因年老、疾病、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,请求给付扶养费、赡养费的;
(三)残疾人的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,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;
(四)因遭受人身损害,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;
(五)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