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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

逊克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普法宣传活动

时间:2025-01-22

来源:第一检察部

作者:李昊彤

编辑:牛琳

录入:牛琳

审核:王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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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意识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1月22日,逊克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逊克县综合市场、共建社区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普法宣传活动,致力于揭露非法金融活动的真面目,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远离陷阱。

  活动现场,该院干警通过张贴宣传海报、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,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、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常见的非法金融活动,并告诫群众要牢记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风险识别能力,对高收益投资承诺保持高度警惕。特别是在投资前,务必仔细核实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,必要时可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国人民银行等官方网站查询其合法性。同时,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通过电话、网络发来的投资信息,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下载炒股软件或进行投资操作,对于亲朋好友推荐的投资项目,也要谨慎评估,切勿盲目跟风。此外,要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,合理规划资产,不将全部积蓄投入到单一高风险项目中。

  今后,该院将持续加大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力度,通过“线上+线下”相结合的方式,深入开展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等多样化宣传活动,普及金融知识与法律法规,与广大人民群众携手共筑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坚固防线。

检察官提示

在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,非法金融活动却如隐藏在暗处的毒瘤,悄然侵蚀着社会经济秩序与民众的财产安全。非法金融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扰乱金融市场秩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,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在非法证券期货领域,操纵证券、期货市场,影响证券、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、期货交易量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,对于非法金融活动绝不姑息,将依法严厉打击,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,维护金融市场法治环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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