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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普法特辑】逊克检察告诉您 “检护民生”护什么?

时间:2024-05-08

来源:第二检察部

作者:李丹丹

编辑:牛琳

录入:牛琳

审核:王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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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《全国检察机关开展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,围绕就业、食药、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、消费者、妇女等重点人群,聚焦一个地区、一类人群、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,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,运用法治“力度”切实提升民生“温度”。

刑事检察护什么

  1.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遭遇恶意欠薪的;

  2.发现或购买到伪劣商品、食品、药品,数额较大的;

  3.发现或购买到制售伪劣农药、兽药、化肥、种子等情况的;

  4.公民个人遭遇网络暴力等严重侵犯个人信息的;

  5.发现有人诈骗医保基金的;

  6.老年人遭遇养老金诈骗的;

  7.未成年人遭遇校园霸凌或其他侵害的;

  8.妇女、儿童人格权、生命权、财产权遭受不法侵害的;

  9.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的;

  10.发现有人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。

民事检察护什么

  1.打民事官司不给立案的;

  2.对民事案件审理、判决不服,经申请提出异议、再审未获支持的;

  3.发现他人以民事诉讼程序骗取住房公积金,社会保险金的;

  4.发现他人打假官司、虚假诉讼侵害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的;

  5.被他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恶意起诉,经提出异议未获支持的;

  6.官司赢了对方有财产却长期执行不回来,经申请提出异议未获支持的;

  7.劳动者被拖欠工资,经讨要无果,不敢诉不会诉的;

  8.消费者合法权益被损害,不敢诉不会诉的;

  9.因个人信息被泄露带来损失,不敢诉不会诉的;

  10.妇女、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正当权益受到损害,不敢诉不会诉的;

  11.军人或军人家属不服涉名誉权生效裁判的。

行政检察护什么

  1.对行政审判、执行活动不服的,经申请再审、异议未获支持的;

  2.对行政非诉执行的裁定、执行活动不服的,经申请再复议、异议未获支持的;

  3.不服行政机关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、行政处理决定,经复议或诉讼后未获支持的;

  4.受到行政处罚被错误执行,经申请复议、异议等未获支持的;

  5.被他人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进行婚姻登记的,经过诉讼未获支持的。

公益诉讼检察护什么

  1.发现社区团购、网络营销、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的食品安全等问题;

  2.个人生物识别、医疗健康、金融账号、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被泄露问题;

  3.发现他人冒领失业保险金、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领域问题;

  4.发现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破损、管理缺失等问题;

  5.发现英烈荣誉和名誉被侮辱诽谤的,烈士纪念设施被破坏、损毁的;

  6.发现电信、金融、互联网行业在反诈骗中存在管理缺失的;

  7.发现企业超标排放、餐饮油烟、恶臭异味问题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的;

  8.发现工业园区水污染、城市(含县城)黑臭水体、水产养殖污染、饮用水安全等问题的;

  9.发现大宗固体废物违规处置、机动车维修拆解污染等问题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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